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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
時間:2016-09-18 來源:中國地理標志網
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流程圖
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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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準備階段 |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[縣(區)以上] | 1.向省局提出保護申請和成立申請機構的函 2.編寫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相關材料 | 1.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的函 2.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于成立專門申請機構的文件; 3.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》 4.產品的技術標準。標準可以是該產品的國家標準或草案、地方標準或草案、團體標準(已備案發布) 5.產品檢驗報告。 |
二、初審階段 |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局(知識產權局) | 3.對申報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建議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4.向國家局提交初審意見 | 1.《省局推薦該產品為地理標志產品的建議文件》 2.全套申請材料 |
三、受理階段 | 國家知識產權局 和專家委員會 | 5.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 6.審查合格,發布受理公告 | 提供以上材料 |
四、審核批準階段 | 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專家委員會 | 7.技術審查準備階段 | 1.《地理標志產品陳述報告》及PPT 2.《產品保護要求》 3.全套申請材料 |
8.技術審查 9.技術審查合格,發布初步認定公告(異議期2 個月) | 1.《專家審查會會議紀要》 2.《地理標志產品初步認定公告》 | ||
10.期滿無異議,發布認定公告 | 《地理標志產品認定公告》 | ||
五、制定地理標志產品標準 | 申請機構 | 11.地理標志產品獲得保護后,根據產品保護要求,制定地理標志產品有關標準 | 地理標志產品技術標準 |
六、專用標志 申報階段 | 產地市場監管機 構 | 12.生產者向產地市場監管機構提出使用專用標志申請,提交相關材料 13.產地市場監管機構報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司 | 1.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》 2.產品生產者營業執照附件 3.地理標志產品標準 4.《法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》 5. 產地核驗報告 6.申請專用標志企業匯總表(電子版) |
六、專用標志 注冊登記階段 | 國家知識產權局 | 14.審查專用標志的申請企業的相關材料 15.注冊登記,發布批準專用標志使用公告 | 1.《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公告》 |
七、監督管理階段 | 產品所在地管理 機構 | 16.負責專用標志的印制、發放、使用的監督 17.對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實施監控 18.對生產數量實施監控 19.實施從原材料到銷售各環節的日常質量監控 | 《xx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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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級市場監督管理局(知識產權局) | 20.負責管理協調本轄區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| / | |
國家知識產權局 | 21.統一管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| / |
附件下載:地理標志產品調研自查表